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4

Apr 29, 2014

56904_rns_2014-04-29_5f4d683f-4abc-462d-94d2-1bf95f1eb30a.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们作为哈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哈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 年—2016 年)》(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 划》)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 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等因素,特别重视了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建议,能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实际及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制 定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 《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