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21, 2018

56904_rns_2018-06-21_724b4238-6b4e-4ad7-894f-767fea77105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市国资委终止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

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6 月20 日,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转发 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本次哈药集 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国资发〔2018〕35 号)。现将通知 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请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终止 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 年1 月8 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哈药集团增 资有关事宜的批复》(哈政发〔2018〕1 号),批复同意哈药集团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有关事宜。因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导致国有股东 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股东转让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19 号令,以下简称“19 号令”) 相关规定,我委及时履行了逐级审批程序。2018 年5 月16 日,国务 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印发《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 法》(第36 号令,以下简称“36 号令”),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 管理进行有效规范。36 号令将自2018 年7 月1 日起施行,19 号令同

1

时废止。

截至目前,经与黑龙江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沟通,本次哈药 集团增资扩股方案按照19 号令要求在2018 年7 月1 日前将无法获得 批准。鉴于上述情况,考虑到国有股东间接转让上市公司股权事项相 关政策规定出现重大变化,经认真研究,终止本次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事项。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对我市国有企 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部署,按照36 号令有关规定和证监会有关法 律法规,在2018 年7 月1 日36 号令生效后及时启动哈药集团混合所 有制改革工作。”

下一步,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各方股东将签署《关于哈药集团有限 公司之增资协议的终止协议》,同时,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 份有限公司将终止对本公司的全面要约收购事宜。后续哈药集团启动 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尚需哈尔滨市国资委研究决定,尚无具体时间安 排。本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