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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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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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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报告
2020 年,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职责, 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在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伟雄先生、独立董事 孟繁旭先生和董事孟晓东先生3 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 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伟雄先生担任,具体个人情况如下:
刘伟雄先生,197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上海 海成资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现任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孟繁旭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一级律师。现任黑 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黑龙江省人大 常务委员会司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工商联常委,黑龙江省人 民检察院专家委员,哈尔滨市法学会副会长,哈尔滨市经济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哈尔滨元申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阳光农业相互保 险公司独立董事。
孟晓东先生,1972 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 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哈药集团三精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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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伟雄先生、孟繁旭先生、孟晓 东先生因任期届满,2021 年1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分别是独立董事李兆 华女士、董事胡晓萍女士和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其中李兆华女士为 主任委员。
李兆华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政治经 济学硕士,教授。曾任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教师,现任哈尔滨商业大 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银行外部监事,本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娄爱东女士,1966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律师。现任北 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晓萍女士,1970 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黑龙 江石油化工机械厂中外合资办公室项目经理,哈裕燃器具有限公司业 务经理,哈尔滨志峰健身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石化(集团) 公司团委副书记,哈尔滨能源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投资公 司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纪 委书记,本公司董事。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具体如下:
1、2020 年4 月20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2020 年4 月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3、2020 年8 月24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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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2020 年10 月27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接触以及调查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 提供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能够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做 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适当、评价适度,所做综合分析比较透 彻,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
2、报告期内,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鉴于北 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 年的审计工作中,独 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 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一致决定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2020 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及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认 真落实审计计划,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 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 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19 年度财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 在注册会计师现场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审查了公司 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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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 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 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 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各方 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力求达到高效准确的完成相关审计工 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 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 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 露的质量,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新的监管要求,继续发挥审计委员 会作用,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李兆华、胡晓萍、娄爱东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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