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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9
Dec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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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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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664)
会议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目 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顺利召开,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 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 务工作。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 其他人进入会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身份证及/或公司营业 执照,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四、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量;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 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 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八、股东提问和回答后,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并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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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3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9 年12月30日9:15-15:00。
三、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公司本部5楼2号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现场会议议程:
| 序号 | 会议内容 |
主持及报告人 |
|---|---|---|
| 一 | 通报股东出席情况及股东大会议程 | 张镇平 |
| 二 | 审议议案 | 张镇平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孟晓东 |
| 三 | 解答股东提问 | 张镇平 |
| 四 | 宣布表决方法的说明及通过监票小组名单 | 边 科 |
| 五 | 填写选票,投票表决,统计表决结果 | 张镇平 |
| 六 | 宣布表决结果 | 边 科 |
| 七 |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 张镇平 |
| 八 | 宣读法律意见书 | 律 师 |
| 九 | 会议闭幕 | 张镇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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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基本情况已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党组织部分
内容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 伍亿贰仟叁佰叁拾玖万贰仟壹佰柒拾 陆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 经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决议后,授权董 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伍 亿零柒佰零壹万玖仟零柒拾陆元。公司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需经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决议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 册资本的变更手续。 |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23,392,176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507,019,076股。 |
| 3 |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 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公司党委 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 分,是公司的政治核心,发挥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其它治理主体 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党委也要尊重 其它治理主体。 |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 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 公司党组织是党在公司中的战斗堡垒, 在公司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在公司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
| 4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组织、宣传、 纪检等部门作为党的工作机构,配齐 配强工作力量。同时设立工会、团委 等群众性组织。 |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设组织、纪检等部 门作为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 量。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履行组织、纪检、工会、团委职能。 |
| 5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任务和 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 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 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 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 民主的决策机制;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 原则,建立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和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 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 伍; |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委的主要任务和职 责: (一)引导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 企业的贯彻执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有效发挥党委 监督职能; (三)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统 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高监督 有效性; (四)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公 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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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 统筹内部监督资源,认真履行监督职 能,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提 高监督有效性; (五)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 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 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六)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 事项。 |
开展工作,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公司良好 形象; (五)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 项。 |
|
|---|---|---|
| 6 | 第一百〇一条 公司实行 “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 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 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会。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 |
第一百〇一条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 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成员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 程序进入党委会。 |
| 7 |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 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 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 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 出决定。 |
删除 |
| 8 | 第一百〇三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 题决策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 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 划;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 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 问题;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 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 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下属企业的设立和调整;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 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
第一百〇二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问题 决策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股东权利、保障 股东权益的重大举措; (二)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 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 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 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 采取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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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公司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 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 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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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一百〇三条 从公司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以及落实国家省市战略部署的角 度,公司党委对下列事项可以提出意见 和建议: (一) 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 公司生产经营方针; (三) 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 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四) 公司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五) 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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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决 策的主要程序: (一)公司党委召开党委会对董事会、 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 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认为另有 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 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 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委成员,在议案 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 党委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 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 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要充分 表达党委意见和建议,并将决策情况 及时向党委报告。 (四)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 员发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 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职工 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 决策事项的意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 告,通过党委会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 会、经理层反馈。如得不到纠正,要 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
第一百〇四条 公司党委参与重大决策 的主要程序: 公司重大决策应提前通知公司党 委,由公司党委会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告知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也可以由党委 书记代表党委参加相关会议表达党委意 见和建议。 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发 现拟作出的决策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 社会公众利益和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 见,会后及时向党委报告,通过党委会 形成明确意见向董事会、经理层反馈。 如得不到纠正,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 告。 |
| 11 |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发展的大政方针、 战略性安排、“三重一大”重要决策、 高层管理人员管理等重大事项,需要 经过党委会原则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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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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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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