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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07

Jun 2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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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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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接受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委托,指派姜启凡律师出席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得到公司的保证:其提 供的文件资料是完整、真实、准确、有效的,文件资料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已于2007 年4 月8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发出了召开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 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 等相关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于2007 年6 月28 日在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郝伟哲先生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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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 股凭证,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 名,代表股份 431,737,61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4.8% 。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 表决,并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以所持表决 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如下议案:

  • 1、公司2006 年度报告及摘要;

  • 2、公司200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公司200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2006 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 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 5、2006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关于向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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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签名。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必 备文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启凡

2OO7 年6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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