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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MEDISAN PHARMACEUTICAL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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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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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 、 安信证券 )作为哈尔滨三 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三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哈三联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哈三联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 号文)核准,2017 年 9 月 12 日,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7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95,349.4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337.5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90,011.90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 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85 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投资金
累计已投
入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1 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74,783.00 25,765.39 34.45% 2022年09月18日

1


项目 承诺投资金
累计已投
入金额
投资进度 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2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
10,135.00 51.48 0.51% 2022年09月18日
3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注]
5,093.90 3,163.97 62.11% 2021年06月30日
合 计 90,011.90 28,980.84 32.20% -

注: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310.76 万元(其中理财收益为 324.84 万元,利息收入为 55.9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 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 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序号 项目 调整前项目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调整后项目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1 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 2021年6月30日 2022年6月30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根据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建设规划,公司陆续在全国重点区域建立营销 办事处,目前已建立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等输液办事处和输液用仓 库,扩建完成北京、南京、广东、重庆等销售办事处,并购置配套办公与运输设 备,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已初步建立,并已投入使用。但受新冠疫情以及重 点监控药品目录等医改政策的影响,公司对部分产品营销策略进行调整,以积极 应对市场变化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 司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项目未按计划达成项目进度,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 况,公司决定对投资项目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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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 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 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内审部门将 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独立董事已经 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五、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 苏 温桂生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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