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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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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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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史景明先生)
2024 年7 月19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本人担任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谨慎、 认真的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核意见,有效发挥了独 立董事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积极维护了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史景明先生: 1961 年4 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沈阳飞机工业集团公司技术员、副科长、副 处长、副总工程师,金航数码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航工业 发动机有限公司部长、总经理助理,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资产管理 部副部长、部长、科技委常委,已退休,现任中国融通资源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
2024 年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了7 次董事会和3 次股东大会。报告
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具体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现场+通讯)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董事会 | 7 | 7 | 3 | 0 | 0 |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
|---|---|---|---|---|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0 | 0 |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2 | 0 | 0 |
报告期内,本人任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4 次会议, 主要就公司半年度报告、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哈飞汽车应 收账款核销、三季度报告及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审议;召开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1 次,主要就2023 年公司经理层人员契约化考核结果复核结 果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 次,主要就关联交易及财务公司风险 评估报告进行审议;任期内未召开战略委员会。
2024 年,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议的各项议案,并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有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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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对公 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事项进行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 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检查与评估;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仔 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任期内未涉及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在2024 年度年度审计工作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 两次沟通。
(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新任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组织的专 题培训,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履职所需能力和专业知 识水平,督促公司切实改善治理结构,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审阅了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通过培训、 自学等多种方式持续加深对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增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7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2024 年第3 期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半年度董事会,并充分利用现场参 加会议、专题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 理、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情况,重点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关联交 易情况、董事会授权事项等进行跟踪,并及时了解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 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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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确保独立董事更好履职,公司配备了专职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 事履职提供支撑和协助,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渠道,提前向独立董事发送董事会、股东大会会 议材料,积极就重要事项与独立董事事前沟通,定期提供公司月度报告, 有效支撑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全面促进 董事会高效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在公司2024 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结合2025 年经营计划 做出的预测,交易方式和定价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未发生违反或 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按照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核销了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核销坏账 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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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 报告进行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能够合理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客观、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另外,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 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及《公司章程》的修订,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不断强化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并进行专项排查及治理,对关键业务流程及控制环节内控的有效性进行 了评价,保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会计师,本人事 前对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公司管理层换届,聘任新一届总会计师,本人对候选人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要求。
(六)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除外)
2024 年,公司管理层换届,本人对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要求。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5
2024 年,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2023 年度 契约化考核复核结果进行认真审阅,同意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结
果。
四、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内,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二)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
(三)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四)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五)报告期内,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 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 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史景明 2025 年4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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