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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BOSHI AUTOMATION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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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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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1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982 号”文核准,哈尔滨博实自 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实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A 股) 4,1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80 元,共计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524,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2,884,184.30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915,815.70 元。资金于 2012 年 9 月 6 日到账。上述募集 资金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2 年 9 月 6 日出具 中瑞岳华验字 [2012] 第 024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9,813,924.25 元,累计收 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收益为 65,359,425.35 元。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337,461,316.80 元(含现金管理收益部分),其中: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 项目 53,939,744.86 元,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3,234,990.36 元, 超募资金 220,286,581.58 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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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差额 |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 18,000.00 | 13,961.32 | 4,038.68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2,700.00 | 8,020.07 | 4,679.93 |
| 超募资金 | 18,491.58 | 0.00 | 18,491.58 |
| 合计 | 49,191.58 | 21,981.39 | 27,210.19 |
注:公司以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102 万元,如将 其计算在内,则“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15,063.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一)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基本情况
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计划投资 18,000 万元,于 2014 年度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入为 13,961.32 万元,投资进 度为 77.56% 。公司另于 2013 年度,以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扩能改造项目” 1,102 万元。如将其计算在内,则“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 入金额”为 15,063.32 万元,“投资进度”实际为 83.69% 。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038.68 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 益),效益情况为累计实现收益 2,047.17 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2013 年度,公司用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102 万元,节约了等额的募集资金;公司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结合建筑市场及采购设备市场环境,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前提 下,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采购支出,节约了项目支出;为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 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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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2,700 万元,分批建设 16 个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 14 个服务中心建设,另 2 个服务中心由于区域服务市 场需求变化,尚未实施,项目于 2016 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入为 8,020.07 万元,投资进度为 63.15% 。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679.93 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 益),效益情况为累计实现收益 8,924.34 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2014 年度,鉴于受宏观经济及石化化工行业景气周期影响,各地服务市场需求 不确定性增大,公司对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服务中 心经营计划的情况下,暂缓实施购置大区备件库,以总部对各地服务中心物流配送 的方式,供应服务备件;暂缓购置多数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以租赁方式替代购 置。上述两项计划投资额比重超该项目计划投资额六成;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915,815.70 元,其中超 募资金为 184,915,815.70 元,超募资金未确定使用用途。
四、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积极投资布局产品服务、高端医疗诊疗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 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约定的投资额约 3.9 亿元;同时,公司加大服务一体 化战略的实施,签署两个 7 年期,年产品服务总金额超过 1.7 亿元(两个服务项目 合计金额)的服务一体化合同,实施服务合同对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公司 流动资金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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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 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结余募集 资金 5,393.97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 6,323.50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
五、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计划以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下 表:
单位 : 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
截至2017年3月末 累计投入金额与计 划投入金额的差额 |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及现金管理收益 |
本次拟永久 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扩能改造项目 |
18,000.00 | 4,038.68 | 1,355.29 | 5,393.97 |
|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12,700.00 | 4,679.93 | 1,643.57 | 6,323.50 |
| 超募资金 | 18,491.58 | 18,491.58 | 3,537.08 | 5,000.00 |
| 合计 | 49,191.58 | 27,210.19 | 6,535.94 | 16,717.47 |
注:上表中“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为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具体实施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至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实施期间 , 归属于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扩能改造项目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现金管理收益一并结转,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按照实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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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将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
七、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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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 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 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 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国信证券对博实股份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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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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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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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
事项的独立意见》;
-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结余募集
-
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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