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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BOSHI AUTOMATION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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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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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哈尔滨博实 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的保 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对博实股 份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 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 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结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 监事会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文件,组 织召开了有关此事项的沟通会议,对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2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普通股(A 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2.8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2,4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88.4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49,191.58 万元,较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 资金 30,700 万元超募资金 18,491.58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246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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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19,813,924.25 元,累计收 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收益为 65,359,425.35 元。尚有未使用募集资金余 额为 337,461,316.80 元(含现金管理收益部分),其中: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 能改造项目 53,939,744.86 元,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63,234,990.36 元,超募资金 220,286,581.58 元。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累计投资金额 差额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8,000.00 13,961.32 4,038.68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700.00 8,020.07 4,679.93
超募资金 18,491.58 0 18,491.58
合计 49,191.58 21,981.39 27,210.19

注:公司以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102 万元,如

将其计算在内,则“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 15,063.32 万元。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项目情况

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计划投资 18,000 万元,于 2014 年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入为 13,961.32 万元,投 资进度为 77.56%。公司另于 2013 年度,以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 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1,102 万元。如将其计算在内,则“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为 15,063.32 万元,“投资进度”实际为 83.69%。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038.68 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 益),效益情况为累计实现收益 2,047.17 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2013 年度,公司用其它非募集资金投入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 1,102 万元,节约了等额的募集资金;公司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 用募集资金。结合建筑市场及采购设备市场环境,在保证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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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下,较好地控制了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采购支出,节约了项目支出;为 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情况

公司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2,700 万元,分批建 设 16 个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 14 个服务中心建设,另 2 个服务中心由于区域服 务市场需求变化,尚未实施,项目于 2016 年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累计投入为 8,020.07 万元,投资进度为 63.15%。

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4,679.93 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 益),效益情况为累计实现收益 8,924.34 万元。

2、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

2014 年度,鉴于受宏观经济及石化化工行业景气周期影响,各地服务市场 需求不确定性增大,公司对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 调整,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不 影响服务中心经营计划的情况下,暂缓实施购置大区备件库,以总部对各地服务 中心物流配送的方式,供应服务备件;暂缓购置多数区域服务中心办公场地,以 租赁方式替代购置。上述两项计划投资额比重超该项目计划投资额六成;为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1,915,815.70 元,其中 超募资金为 184,915,815.70 元,超募资金未确定使用用途。

六、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积极投资布局产品服务、高端医疗诊疗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 均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约定的投资额约 3.9 亿元;同时,公司加大服务一 体化战略的实施,签署两个 7 年期,年产品服务总金额超过 1.7 亿元(两个服务 项目合计金额)的服务一体化合同,实施服务合同对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占用较大, 公司流动资金趋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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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已按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有效利用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将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扩能改造项目结 余募集资金 5,393.97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6,323.50 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加快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

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本次计划以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 下表:

下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
截至20173 月末累
计投入金额与计划投
入金额的差额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及现金管理收益
本次拟永久
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扩能改造项目
18,000.00 4,038.68 1,355.29 5,393.97
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2,700.00 4,679.93 1,643.57 6,323.50
超募资金 18,491.58 18,491.58 3,537.08 5,000.00
合计 49,191.58 27,210.19 6,535.94 16,717.47

注:上表中“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为截至2017 年 3 月31 日的数据。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具体实施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自2017 年4 月1 日至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实施期间,归属于石化后处理成套设 备扩能改造项目和石化后处理成套设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现金管理收益一并 结转,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按照 实际需求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将不 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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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 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 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 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国信证券对博实股份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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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范茂洋 杨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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