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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BOSHI AUTOMATION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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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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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聘任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 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1 年,审计费用55 万元/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 年成立的北京 会计师事务所,1998 年6 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 年经北京市 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 号赛特广场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 琦。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202 名、注册会计师126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 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为19.90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 亿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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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客户有194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审计收费总额为2.58 亿元,其 中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4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019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 万元。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 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0 次和纪律处分0 次。11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措施5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关涛,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 份、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3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积鹏,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2 年起在本所执业,2017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2 份。

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聿稳,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份。

2、诚信记录

关涛(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赖积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聿稳(拟签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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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关涛、拟签字注册会 计师赖积鹏、拟签字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聿稳,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为55 万元,服务内容为年报审计及内控鉴证。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调研,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 业报告客观、公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履行投资 者保护义务,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 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独立审计,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续 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 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 观、公正,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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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3、2021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须提请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4、《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

  • 事项的独立意见》;

  •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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