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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bin Air Condition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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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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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 形。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中有关 对外担保若干事项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2,656.62 元,扣除本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873,044.48 元和2019 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15,333,626.88 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67,680,273.47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7,886,258.73 元。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度部分已核准(在 建)项目推迟导致公司回款相应延迟,考虑到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的现状,2020 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上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2021 年度,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2020 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0 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是考虑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 度部分已核准(在建)项目推迟导致公司回款延迟、资金紧张,为满足公司平稳 运营的资金需求,2020 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至2021 年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我们认为:该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减轻公司运营压力,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 年度薪酬的提案》。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及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于2020 年年报中列示。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2020 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 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 计机构。
同意给予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5 万元,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30 万元。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心明 李文 徐燕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