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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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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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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股东会的召集人: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

  •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9 月8 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9 月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8 日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 和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9 月8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9 月2 日(星期二)。

  •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9 月2 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三),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 号天安总部中

心22 号楼307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
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的子
提案数:(10)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 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04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5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3.06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07 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3.08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3.09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10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与本 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上述第3 项提案需逐项表决。上述第2 项、第3.01 项、第3.02 项提案需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 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9 月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3483141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 在2025 年9 月5 日17:00 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22 号 楼101 房,邮政编码:511400(信函请寄: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徐雯静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 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 年9 月5 日17:00 前 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春平;

联系电话:(020)34831515;

传真:(020)3483141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 号天安总部中心22 号楼101

房;

邮政编码:5114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股东参会登记表

  •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8 月23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50448。

  • 2、投票简称:浩云投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9 月8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9 月8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 年9 月8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 年9 月2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 参加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
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 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 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提案数:(10)
3.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 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
3.04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5 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3.06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3.07 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理制度》
3.08 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3.09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10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 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 弃权。

  • 3.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4.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 5.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