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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16
Jul 4,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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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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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2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浩云科技”)于近 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雷洪文先生的告知函,因个 人资金使用安排,于2016 年7 月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备注 |
|---|---|---|---|---|---|---|
| 雷洪文 | 大宗交易 | 2016.7.4 | 30.79 | 2,100,000 | 1.0386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合计 | 2,100,000 | 1.0386 |
2、本次减持后,雷洪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雷洪文 | 合计持有股份 | 15,783,680 | 7.8059 | 13,683,680 | 6.76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45,920 | 1.9515 | 1,845,9200 | 0.91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837,760 | 5.8544 | 11,837,760 | 5.8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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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雷洪文先生所持股份已于2016 年4 月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作为公 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承诺:
1、关于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解禁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如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5 年4 月24 日)起十二个月内,雷洪文先生不存 在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同时雷洪文先生持股的公司股份于2016 年4 月25 日解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洪文先生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10.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3049%,未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5%,故 雷洪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2、关于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 动延长6 个月。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上 述承诺。
据雷洪文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显示,雷洪文先生减持股票的均价为 30.79 元(复权价为76.85 元),不低于15.79 元的发行价,同时公司股票不存 在上市后6 个月内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因此雷洪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承诺事项,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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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 3、关于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有股份的意向
未来在不违反《证券法》、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违背个人就股份锁 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根据自身经济的实际状况和公司二级市 场的交易表现,有计划地就所持股份进行减持。
(2)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人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人承诺所 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①减持满足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就减持股份发布提示性公 告之日,本人能够及时有效地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
②减持数量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③减持方式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人实施减持的,将提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④减持价格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票发行价。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 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洪文先生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210.00 万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3.3049%,减持股票的均价为30.79 元(复权价为76.85 元),不低于15.79 元的发行价,且已于2016 年6 月20 日履行了关于减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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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因此雷洪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承诺事项, 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4、关于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如果公司在A 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 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摊薄每股净资产时,本人将依据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并应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并将于上述情形出现10 个交易日内,依照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拟定增持计划, 明确增持数量、方式和期限,对外公告,并于6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
①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②增持股份数量、比例及价格: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不少于本人上年 度自公司领取薪酬总和(税前,下同)的30%,但不超过本人上年度的薪酬总和; 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其他事项: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高于当日公司已公告每股净资产,则本人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增 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价不存在连续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上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摊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因此雷洪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承 诺事项,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雷洪文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1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0386%,雷洪文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3,683,68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7673%。
2、雷洪文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3、雷洪文先生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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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 1、雷洪文先生关于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7 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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