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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an 1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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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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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8 证券简称:浩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6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赣州君 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君重 PIPE6号私募投资基金、长信基金浦发银行云南信托长信聚富23号资产管理计划共 4家投资机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945,368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21.98元,共计募集资金35,047.92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600.96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34,446.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 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9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421.97万元,考虑发行费用相关的进项税35.43 万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457.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7-5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浩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2017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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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8月9日公司将 全资子公司重庆浩云公共安全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云物联”)增 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综合安保社会化运营平台及公共安全智能终端产业化技 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浩云物联、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
|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东兴支行 | 44050153142000000105 | 补充流动资金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天安科技支行 | 705568880160 | 综合安保社会化运营平台及公共安全智能终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 8110901013300578424 | 监狱大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改造项目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 8110901012700578426 | 视频图像信息大数据及深度智能分析系统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
| 重庆浩云公共安全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礼嘉支行 | 110257970449 | 综合安保社会化运营平台及公共安全智能终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
| 资金来源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注销前账户余额(万元) |
|---|---|---|---|---|
|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 8110901013300578424 | 1,671.85 | 142.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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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 8110901012700578426 | 11,391.77 | 4,206.16 |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审批及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监狱大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 技术改造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 账户号码:8110901013300578424)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视频图像信息大数据及 深度智能分析系统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对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账户号码:8110901012700578426)已按照规定实施完 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3.6条规定,上市公司单 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 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第6.3.5 条规定的程序(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达到或者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 1000万元的,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4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视频图像信息大数据及深度智能分析系统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和“监狱大数据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据此,公司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市桥支行账户(账户号码为:8110901013300578424 和 8110901012700578426)进行注销,并将上述专户中的余额4349.14万元(含利息) 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 上述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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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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