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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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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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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浩云科技 、 发行人 或 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将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本次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 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发行人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创业板市场在制度与规则方面与主板市场存在一定差异,包括 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规则、退市制度设计等,若对这些差异认知不 到位,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投资风险。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2015 年4 月3 日(T-7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haoyuntech.com)披露的的《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4、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 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5、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五家网站、发行人网站的《广州市浩云安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6、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27.72 倍(截止 2015 年 4 月 10 日),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5.79 元/股对应的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2.88 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对募集资金的需求量为28,407.50 万元。按本次发 行价格 15.79 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580 万元,扣除发行人 承担的发行相关费用约3,172.50 万元后,本次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8,407.50 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 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 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 2015 年 4 月 15 日(T 日)出现网下申 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 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若网下有效申购数 量不足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双向回拨后),中止发行。
10、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发行人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 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1、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2、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3、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投资经 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