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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oyun Technologies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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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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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地开展 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 年主要工作 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 次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 监事会恪尽职守,对每项议案都进行认真讨论,仔细分析,保证合法合规性, 有效履行了审查和监督等职责。具体内容如下:
| 序 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事项 |
|---|---|---|---|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 |
2020.4.14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
2020.4.23 | (1)《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19 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制定<2020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 |
2020.4.27 | 《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
2020.6.22 | (1)《关于调整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 考核期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 考核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 |
2020.7.23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6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 |
2020.8.25 |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7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 |
2020.10.22 | (1)《关于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8 | 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 |
2020.12.14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0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入使 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以及各项决议的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 定,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 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股东大会决议 和董事会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 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 违纪问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公司《2020 年度合并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严 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募集 资金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 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
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 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 关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了前述各项要求及规定,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七)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考核期可行 权/解除限售条件、预留部分第一个考核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前述计划设定的相应解锁条件均已经成就,相关解锁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要求,公司相关激励 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相关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数量的限制 性股票/期权办理解锁/行权相关事宜。
(八)监事会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 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 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 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
事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 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 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运行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 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 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 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新的一年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拓展工作思路, 加大监督力度,探索有效监督的新途径,学好用好《公司法》、《证券法》及相 关的法律、法规,为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工作。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4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