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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1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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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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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8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9 月12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7号
《关于核准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陈泽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文件,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陈泽枝发行8,521,511股股份、向李泽清发行3,940,333
股股份、向高孔兴发行2,461,315 股股份、向缪品章发行1,034,006 股股份、向
李扬发行979,185 股股份、向芜湖华顺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58,553 股股
份、向许金炉发行668,670 股股份、向刘智良发行471,037 股股份、向叶明发行
393,374 股股份、向梁一红发行393,374 股股份、向黄开坚发行339,495 股股份、
向刘光江发行349,989 股股份、向邱宇发行97,219 股股份、向王锐发行97,219
股股份、向尚剑红发行2,215,06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17,16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
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
题应当及时报告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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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14 年5 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同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该报告书的修订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同
时公告了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有关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瑞玲、肖锋
电 话:0371-67169159
传 真:0371-67169196
二、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思远、彭博
电 话:010-57631234
传 真:010-88091826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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