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Jun 3, 2010
55033_rns_2010-06-03_d71556cb-850f-4b3f-ad9a-c8a3563d769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电子 公告编号:2010-027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系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威电子”或“公 司”)以收购及增资方式投资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 春泉”)股权的行为。
1、 协议主体名称:
(1) 汉威电子(受让方)
(2) 郑州春泉
(3) 杨东、李玉琴、陈传伟(转让方)
(4) 王洁、李若薇、王书良、黄守峰、石小影、李岩(受让方)
2、 协议签署日期、地点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于2010年5月31日由汉威电子、郑州春泉、杨东、
李玉琴、陈传伟、王洁、李若薇、王书良、黄守峰、石小影、李岩在郑州市签署。 约定本协议经汉威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 3、 投资标的以及涉及金额
本次股权投资标的为郑州春泉的57.14%股权。本次股权投资涉及总金额1,200 万元,其中收购股权需600万元,增资需600万元。
(二) 本次交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2010年5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上 述投资方案,并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 郑州春泉
| (一) 郑州春泉 |
|
|---|---|
| 公司名称 | 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
| 住所 | 郑州高新区翠竹街6号国家863中部软件园1号楼A81 幢1 单元8 层13 号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玉琴 |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 主营业务 | 中央空调计费系统、节能自控管理系统、建筑能耗监 测系统及楼宇智能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 术服务;能源管理系统及暖通节能产品的开发、销售 及技术服务。 |
| 与公司关系 | 无关联关系 |
| 实际控制人 | 杨东 |
(二) 杨东
杨东,男,汉族,郑州春泉执行董事兼技术总监,住所:郑州市金水区,身 份证号:41302919720324****,持有郑州春泉的股权情况如下: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350 | 70 |
杨东与汉威电子无关联关系。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 出资方式
本次投资采用现金出资,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合计1,200 万元以收购及增资 的方式取得郑州春泉的57.14%股权。公司用600 万元收购郑州春泉股东杨东持有 的40%郑州春泉股权;并对郑州春泉增资600 万元,其中2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400 万元列为资本公积金。收购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占郑州春泉57.14%的股权。 在公司收购股权的同时,郑州春泉原股东李玉琴将其持有郑州春泉的合计5.8%股
权按每1 元出资作价3 元分别转让给王洁、李若薇、王书良、石小影、李岩6 人。 郑州春泉原股东陈传伟将其持有郑州春泉的合计1.8%股权按每1 元出资作价3 元 分别转让给李若薇、黄守峰。
本次投资(股权转让及增资)前后郑州春泉的股权结构如下:
| 投资前 | 投资前 | 投资前 | 投资后 | 投资后 | 投资后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杨 东 | 350 | 70% | 汉威电子 | 400 | 57.14% |
| 李玉琴 | 125 | 25% | 杨 东 | 150 | 21.43% |
| 陈传伟 | 25 | 5% | 李玉琴 | 96 | 13.71% |
| 陈传伟 | 16 | 2.29% | |||
| 王 洁 | 14 | 2.00% | |||
| 李若薇 | 8 | 1.14% | |||
| 王书良 | 4 | 0.57% | |||
| 黄守峰 | 4 | 0.57% | |||
| 石小影 | 4 | 0.57% | |||
| 李 岩 | 4 | 0.57% | |||
| 合计 | 500 | 100% | 合计 | 700 | 100% |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郑州春泉成立于2002 年7 月,公司致力于建筑环境与节能领域产品的研发, 是国内建筑暖通节能的先行者和倡导者,为中央空调的运行管理和建筑节能做出 了积极地贡献。2009 年通过“质量ISO9001:2000、环境ISO14001:2004、职业健 康安全GB∕T28001-2001”三项标准管理体系认证。目前拥有发明专利3 项,实用 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共18 项,软件著作权2 项,是郑州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中磊审字[2010]0220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报告,截至2010 年4 月30 日郑州春泉资产总额974.37 万元,负债总 额599.47 万元,净资产374.89 万元,近一年又一期的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2010 年1-4 月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59.43 | 353.14 |
| 营业利润 | -14.54 | -74.58 |
| 利润总额 | 1.22 | -37.94 |
| 净利润 | -0.68 | 17.82 |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以收购股权及增资方式投资总额为1,200 万元,公司占完成增资后 郑州春泉57.14%的股权。
(一)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股权转让及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汉威电子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共支付600 万元受让杨东持有的郑州 春泉40%的股权。股权转让款根据郑州春泉和郑州春泉原股东承诺业绩实现情况分 两期支付:
(1) 在《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生效后7 日内支付360 万元;
(2) 在郑州春泉201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7 日内支付240 万元,如郑州 春泉在2012 年之前累计实现净利润1,620 万元的,则汉威电子在该等净利润经审 计确认后7 日内提前予以支付。
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上述股权转让后,汉威电子将向郑州春泉增资600 万元, 其中200 万元增加郑州春泉的注册资本,超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部分的溢价即人 民币400 万元,计入郑州春泉的资本公积金,由增资后的郑州春泉全体股东按照 股权比例共同分享。
上述股权转让和认缴新增注册资本后,汉威电子占有郑州春泉57.14%的股 权。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
| 1 | 汉威电子 | 400 | 57.14% |
| 2 | 杨 东 | 150 | 21.43% |
| 3 | 李玉琴 | 96 | 13.71% |
| 4 | 陈传伟 | 16 | 2.29% |
| 5 | 王 洁 | 14 | 2.00% |
|---|---|---|---|
| 6 | 李若薇 | 8 | 1.14% |
| 7 | 王书良 | 4 | 0.57% |
| 8 | 黄守峰 | 4 | 0.57% |
| 9 | 石小影 | 4 | 0.57% |
| 10 | 李 岩 | 4 | 0.57% |
| 合计 | 700 | 100% |
2、 股权交割
股权交割日为2010年6月1日,自该交割日起,转让方依据其所转让股权在郑州 春泉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转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受让方按照郑州春泉章程 的规定对郑州春泉享有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各方同意郑州春泉在审计基准 日(2010年4月30日)至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享有。
3、 业绩承诺
郑州春泉原股东杨东、李玉琴、陈传伟共同连带向汉威电子承诺和保证:郑 州春泉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1,350万元,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00万元;2011 年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1,890万元,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20万元;2012年实现销售 收入不低于2,646万元,实现净利润不低于700万元。2013年及2014年净利润不低 于2012年水平。上述所称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收益后经审计确认的值。
4、 未实现承诺业绩情况下的补偿或股份回购
(1) 若郑州春泉2010年、2011年、2012年三年未完成承诺净利润的累积数 即1620万元,郑州春泉原股东杨东、李玉琴、陈传伟应向汉威电子给予补偿,补 偿金额计算方式为:补偿金额=(1-实际完成净利润/承诺净利润)×[汉威电子 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汉威电子缴付的增资款×(1-57.14%)]。
(2) 如郑州春泉在2010、2011、2012三年累计完成净利润低于1,296万元的, 除郑州春泉原股东杨东、李玉琴、陈传伟给予汉威电子补偿外,汉威电子有权要 求杨东、李玉琴、陈传伟按照汉威电子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款总额加上每年 10%复合增长的溢价,减去汉威电子已经获得的投资分红收益,回购汉威电子本次 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所取得的郑州春泉股权。
5、 经营管理
本次股权转让后,郑州春泉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名,其中,汉威电子提 名3人,其他股东合计提名2人;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3名,其中汉威电子提名2 人,其他股东提名1人;总经理由郑州春泉原股东及除汉威电子外的新股东提名的 人选担任,经营管理仍主要由目前现有的经营管理团队承担;财务总监由汉威电子 提名的人选担任。郑州春泉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汉威电子提名的董 事人选担任。
(二) 交易的定价依据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磊审字[2010] 第0220号),郑州春泉2010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374.89万元,综合考虑郑州春泉 拥有的市场地位、专利技术、管理团队价值、未来几年业绩增长预期等因素,经 协商确定本次投资总额为1,200 万元,占完成增资后郑州春泉57.14%的股权。
(三) 支出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万元,全部使用公司自有资金。
五、 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策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外投资的目的
有利于汉威电子进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符合公司对安全、环保、节能减 排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 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 市场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的实施有可能面临国家房地产调控的风险。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 中,管理团队将根据国家房地产调控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影响情况,适时开发地 市级市场和启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市场,控制和避开大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市场风 险。
2、 管理风险及对策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可能面临整合管理的风险,以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风 险。公司一方面通过向郑州春泉委派董事、财务总监,以进行公司治理控制,一 方面通过股权转让款与未来三年经营业绩挂钩的交易条件, 以及原有股东继续持
股等方式,充分发挥原有股东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以控制管理风险。
-
(三) 对公司的影响
-
本投资项目短期内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汉威电子进
-
一步拓展产品应用领域,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风险可控。
-
六、 备查文件
-
(一)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三)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
-
有限公司2010年1-4月份审计报告》;
-
(四) 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