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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May 2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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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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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 了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206.95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4,900万元投资 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智威宇讯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发挥北京的人才、技术、信 息、区位、政策优势,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公司在传感器 及仪器仪表方面的自主综合研发能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
其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4,306.95万元,将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妥善安排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 及时披露。
我们认为,根据2010年5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司 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制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超 募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自主综合研发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 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规要求。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超募资 金使用计划及其实施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 震 ________ 尹效华 ________ 陈铁军 _________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