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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ug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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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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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或非经营性
资金往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沈
阳金建48.91%股权,交易对方尚剑红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该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但尚剑红先生并未在公司任职董事,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此不存在回避表
决的情形。沈阳金建相关资产经过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和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并且在公平、
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2014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相关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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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庄行方 ________      李颖江 _________      王思鹏 _________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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