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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Mar 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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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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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李颖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
董事的权力,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积极参加公司2013年度的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201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

一、2013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3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
下:
下:
姓名 职务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2013年度董事会召开次数 8
李颖江 独立董事 8 0 0
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李颖江 独立董事 2 0 0
本人按时出席了本年度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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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13年度任期内,本人勤勉尽责,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状况,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人对2013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3年3月28日,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公司2012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13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2013年4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收购沈阳金建数字城市软件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3、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终止
实施<河南汉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3年6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3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出售
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2013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
2013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2013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增补徐克先生为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7、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就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并提名候选人、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募投项目
节余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关于使用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2013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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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两
会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
东均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在2013年度能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工作中充分保持独立
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更好的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认真履行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专业水平。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3年度,本人进行了多次现场调
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与董、监、高人员的沟通,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河南证监局以及深交所
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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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李颖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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