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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wei Electronics Group Corporation — AGM Information 2025
Oct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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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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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07
证券简称:汉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11 月18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11 月18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11 月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 号汉威国际传感器产业园7 号楼31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
|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聘请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2.00、3.01、3.02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要求,本次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要求如下:
-
1、登记时间:2025 年11 月17 日9:00—12:00,14:00—17:00;
-
2、登记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雪松路169 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 年11 月17 日17:00 前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 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 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 时到会场办理有关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蒋宇辉;
(2)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371-67169159,传真:0371-67169196,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 5、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0 月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07;投票简称:汉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 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没有明确指示,受 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制提案 | |||||
| 1.00 | 《关于聘请H 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6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说明: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
-
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累积投票议案请填写投票数。
-
2、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