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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hang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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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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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774 公司简称:汉商集团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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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总部、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中 心股份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2.8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36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
内部环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战略实施与调整风险、投资决策风险、竞争风险、薪酬体系风险、工程项目执行风险、预算编制风 险、资金管理风险、采购成本风险、销售策略风险、人力资源政策风险等。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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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公司各级子公司财务报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 营业收入总额的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5‰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2‰ |
| 公司整体层面财务报表错报 | 错报指标B≥5‰ | 2.5‰≤错报指标B<5‰ | 错报指标A≥1‰,且错报指标B<2.5‰ |
说明:
确定错报指标A和B:错报指标A是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被检查单位当期营业收入与期末资产孰 高值;错报指标B是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股份公司当期营业收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发现被检查单位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被检查单位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被检查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者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5000 万元及以上 | 1500 万元(含1500 万元)~5000 万元 | 1500 万元以下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负面影响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重要缺陷 | 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 一般缺陷 | 在控制活动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执行;负面影响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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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除政策性 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并购重组 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 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 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的决定》(【 2016 】 17 号)。湖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1 、未披露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信息。 2014 至 2016 年期间,公司未披露控股子公司武汉国际会展 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的诉讼 2 笔,涉及金额 17,398.33 万元;
2 、未进行股权激励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016 年 3 月,公司筹划了股权激励事项。但未就该 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整改情况: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涉讼债务的情况说明》、《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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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及《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 告》。
公司已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加强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学习,及时履行信息报告 义务,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职能,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
-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下年度,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 纠正,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6 年8 月19 日与汉阳区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指挥部签订《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框架协议 书》,经武汉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武国土资拆许字(2010)第(59-3)号许可证批准,对轨道交通4 号 线工程沿线范围内依法实施房屋征地拆迁,经双方协商,在地铁面积未确定之前,先支付公司征地补偿 款2,000.00 万元,待征地面积确定后,再与公司签订正式征地拆迁补偿协议。2016 年8 月24 日,公 司收到武汉市汉阳区建设局转来的征地补偿款2,000.00 万元;
2017 年4 月14 日,汉阳区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指挥部就《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框架协议书》进行 情况说明如下:2016 年8 月24 日汉阳区城建重点工程征地拆迁指挥部以转账形式支付给公司的2,000 万元补偿款,包括征地对本公司经营损失、因地铁施工对停车场造成管理人员增加及相关费用的补偿等; 公司已于2017 年4 月19 日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披露。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宪华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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