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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s Laser Technology Industry Group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14

Jan 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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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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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3049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李志坚先生于2013年 12月30日交易股票时,出现短线交易情形,根据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基本情况

李志坚先生于2013年12月26日以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98,057股, 成交均价为5.94元/股,成交金额582,458.58元;2013年12月30日卖出公司股票34,514股(新 增+存量无限售流通股),成交均价13.5元/股,成交金额465,939元,构成短线交易。本次交 易产生收益22.3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无影响证券价格 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 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将于公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收回李志坚先生本次交易所得收益22.3万元。

李志坚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 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李志坚先生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 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 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说明相关规定,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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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此类情况出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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