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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Jul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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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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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华菱星马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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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2.1公司简介 |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菱星马 | 600375 | 星马汽车、*ST星马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李峰 | 王物强 | ||||
| 电话 | 0555-8323038 | 0555-8323038 |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1
| 总资产 | 10,586,450,701.71 | 9,767,295,996.04 |
8.39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22,581,924.70 | 2,692,232,083.94 |
1.13 |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507,726.69 | 556,450,147.05 |
-135.85 |
| 营业收入 | 3,110,919,854.30 | 1,674,783,379.61 |
85.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161,818.59 | -203,461,711.62 |
不适用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729,124.40 | -310,120,842.84 |
不适用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 | -8.07 |
增加9.18个百分 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37 |
不适用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37 |
不适用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
|---|---|---|---|---|---|---|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1,300 |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 质 |
持股比 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
|
|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 公司 |
国有法 人 |
10.89 | 60,544,793 | 0 |
无 | 0 |
| 史正富 | 境内自 然人 |
7.05 | 39,176,922 | 39,150,000 | 质押 | 39,150,000 |
|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 |
国有法 人 |
4.34 | 24,136,112 | 0 |
无 | 0 |
|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
4.27 | 23,708,889 | 0 |
无 | 0 |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 |
国有法 人 |
2.93 | 16,295,000 | 0 |
无 | 0 |
| 梁璐 | 境内自 然人 |
1.62 | 8,978,550 |
0 |
无 | 0 |
| 唐杰 | 境内自 然人 |
0.81 | 4,487,000 |
0 |
无 | 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 |
国有法 人 |
0.66 | 3,661,800 |
0 |
无 | 0 |
| 李俊 | 境内自 然人 |
0.60 | 3,340,000 |
0 |
无 | 0 |
| 朱木清 | 境内自 | 0.53 | 2,971,600 |
0 |
无 | 0 |
2
| 然人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星马集团是华神建材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的 股权。两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2、鉴于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史正富分别 于2010 年10 月17 日出具《声明》,“在未来继续作为华 菱汽车股东期间内,以及星马汽车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 后,作为星马汽车股东期间内,无意谋求对于华菱汽车及 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并将继续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致行 动”,因此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史正富与安徽 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2017 年4 月12 日,史正富先生分别将质押给中融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鼎亮泽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的本公司18,400,000 股、20,500,000 股股份予以解除质 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 记解除通知书》,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解 除手续。 2017 年4 月14 日,史正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6,35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 2017 年4 月14 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 年4 月14 日。史 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同日, 史正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给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日 起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2017 年4 月17 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史正 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17 年4 月14 日,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176,922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的7.05%;史正富先生上述股份质押后累计 质押本公司股份39,150,000 股,占其持有股份的99.93%,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4%。 2017 年7 月8 日,史正富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至2017 年10 月31 日止,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7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其中,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7 月8 日刊登的《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4、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的说明 |
无 |
3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7 年5 月13 日、2017 年6 月1 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和《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 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的全部股份。 星马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24,136,112 股股份,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60,544,793 股股份。星马集团及华神建材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合计84,680,90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4%。
2017 年6 月20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股份受让方结果的公 告》,按照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有关程序,最终确定恒天集团为正式受让方。
2017 年6 月26 日,公司控股股东星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华神建材与恒天集团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恒天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变更 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方可实施,能否 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上述事项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度,国内宏观经济稳中向好、固定资产投资恢复性增长以及“治超”和环保政 策落实等有利因素影响,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方针,对内加强内部管理和创新步伐,对外不 断推进营销体制创新和市场转型;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完善公司产品销售模式,拓展产品销 售渠道,提高产品销售收入。
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1,091.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5.75% ;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6.1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4.82% 。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 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修订的相关规定,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进行调整, 2017 年 1-6 月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 24,422,017.52 元。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 政府补助》涉及的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 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4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2017 年7 月24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