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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Dec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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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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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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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7-09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如 下:
| 下: | ||
|---|---|---|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1 | 第一章第一条 为维护华菱星马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
第一章第一条 为维护华菱星马汽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 2 | 第一章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府股 字[1999]第28 号《安徽省股份有 限公司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 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 |
第一章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 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府股字 [1999]第28 号《安徽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证书》批准,以发起设立方式(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在安徽省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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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码:340000000016712) |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5007139577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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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增加第一章第三条,其后逐条顺 延。 |
第一章第三条 根据《党章》规定和 上级党组织要求,在公司设立中国共 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 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 局、保落实。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 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 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 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 开展。公司党组织活动依照《党章》 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
| 4 | 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公司股 份总数555,740,597 股,公司的股 本结构为:普通股555,740,597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68,259,347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66.2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7,481,250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33.74%。 |
第三章第一节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 数555,740,597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 通股。 |
| 5 | 新增第八章 “党组织”,其后逐条 顺延。 |
第八章第一百五十条 根据《党章》 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华菱星 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简称“公司党委”)。 第八章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根 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公司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 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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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研究讨论公司 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公司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 的前置程序。 (二)公司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 决定,重大事项应当充分协商,实行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 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 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公司党委对董 事会、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 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 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选 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建议 意见。 (四)公司党委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 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 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由于本次章程修订,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编号作相应调整。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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