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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5

Nov 27, 2005

56688_rns_2005-11-27_efaf7489-7b5d-41ee-9cbf-58ab745a5b7d.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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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A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拟提交公司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兼顾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 利益,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将解决公司股权 分置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改善公司股权结构,协同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 东的利益,有利于形成公司治理的共同利益基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三公”原则,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公司在方案实施过程中将 采取诸如为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实施类别表决,安排实施董事会投票 委托征集函操作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措施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A 我们同意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独立董事:郭孔辉 陈全世 林钟高

2005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