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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Sep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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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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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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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晏成,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 名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会关系;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10 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5 名 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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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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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 员;

(六)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 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 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36 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 (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2 次未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12 个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包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本人在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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