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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Dec 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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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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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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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5-07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5 年12 月15 日以电话及书面传真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 年12 月25 日上 午9 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独立 董事3 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产品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整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同意为该项借款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上述借款向本 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 要,有助于开展融资租赁销售业务,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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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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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刘正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独立董事郑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并推 荐,同意增补刘正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 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人员的提名、任职资格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提 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 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 意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 年1 月11 日(星期一)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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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25 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东,男,汉族,1970 年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法律硕士。 1991 年7 月至1994 年6 月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工作。1994 年6 月至1998 年10 月在上海市虹桥律师事务所工作。1998 年10 月至今在上海市君 悦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助理检察员,上海市虹 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八届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上海市第十四届 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良信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 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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