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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Apr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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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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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mi

2014 年度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事项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对外担保、
2 0 1 4 年度利润分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及提名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人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
司2012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我们审慎查验,认为公司经营运作规范,风险意识强,能够严格遵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规定程序对对外担保进行审
批。截至2014年1 2 月3 1 日,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
未有违规担保行为。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全部是产品按揭销售回购担
保。公司履行回购担保是为了完善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开辟、拓展新的市场和
按揭销售渠道,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公司
对被担保单位的审查是严格的,能够有效的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二、2014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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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我们审慎查验,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表
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鉴于公司201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了公
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同时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1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
审计机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与公司合作多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该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系国内从
事金融、证券、公司审计服务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往与公司合作过程中,
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
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计
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
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减值后,
201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 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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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前述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大
额资产减值准备。
五、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各候选人的履历表和相关资料后,现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 4 7 条
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2、同意提名刘汉如先生、金方放先生、张道祥先生、李强先生、周学锋先
生、王延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同意提名郭孔辉先生、郑少华先生、章铁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
2015年4月9日
苹j l !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此页无正文,为《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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