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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Oct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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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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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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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8-04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 年10 月1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 年10 月26 日上 午10 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监事5 人,实到监事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 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 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对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
2、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 年前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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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 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 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2018 年6 月15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 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而对公 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 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10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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