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Feb 27, 2017

56688_rns_2017-02-27_e8ff0ccb-a42d-4e53-bdab-2d5b10ccc5f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2017]0521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匕京
序号内容 页码
1-2
会审字[2017]0521号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星马”)2016年
1 2 月3 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华菱星马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菱星马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华菱星马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之签字页)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