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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6
Feb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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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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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 600375 公司简称: *ST 星马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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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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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 独立董事 | 郭孔辉 | 因其他公务原因 | 章铁生 |
- 4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75,548,176.96 元,2016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29,704,657.07 元。其中,母公司2016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545,809,151.88 元。
1、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母公司2016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为负,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公司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1 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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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票种类 A股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星马 | 600375 | 华菱星马、星马汽 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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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李峰 | 王物强 |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 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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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555-8323038 | 0555-8323038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重卡、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涵盖重卡 底盘、重卡整车、散装水泥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半挂牵引车、工程自卸车、发动机、 变速箱、车桥等。
2.2 经营模式
(一)采购模式
- 1 、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
专用车业务采购模式实行 ERP 管理模式,将采购、生产、销售紧密结合在一起。生产车间根 据销售部门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并向采购部门下达原材料采购清单,采购部门负责采购合同签 订、采购订单下达、订单跟进和向财务部门申请付款等工作;在供应商选择上,审核工作由物资 部负责,采购部门根据审核结果,优先选择信用良好、供货及时、长期合作的生产型国有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及独资企业,同时定期淘汰部分不遵守商业信誉,规模较小的供应商;在采购价格 方面,坚持在同等质量下选择价格最优的材料。根据质量体系要求,专用车要求每种物资必须有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物资管理方面,通过 ERP 系统进行严格管控,对于生产计划内使用的物资, 生产部门领取时凭 ERP 系统打印出的领料单方可办理领取手续。
2 、重卡业务采购模式
重卡业务采购模式实行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行物资采购信息化,实施第三方物流和准时制采 购。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下达 SAP 采购计划,采购部门负责合同签订、订单下达、跟催、 收货、入库、报账和申请付款等工作,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的管理、配送工作;在采 购价格上,通过招标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每年末召集供应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下一年度的采购价 格,同时对市场变化较大、价格不稳定的原材料,适时调整采购价格;在供应商的选择上,实行 优胜劣汰管理机制,不定期实地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 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同时为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 量,杜绝独家供货行为,对采购入库的产品均进行严格的检验。
(二)生产模式
1 、专用车业务生产模式
专用车业务根据产品差异化的特点,对大部分产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进行生产,即根据 客户订单来组织生产。当客户通过销售部门下达订单并支付一定比例保证金后,通过 ERP 系统向
2
供应商采购所需钢材、汽配件等主要原材料,并根据客户对底盘的要求向子公司华菱汽车或对外 采购专用车底盘。同时,公司对一些常用车型也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保留部分备货,满足客户 需求。
2 、重卡业务生产模式
重卡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模式,同时公司也会在淡季对某些标准化产品进行生产备货。 根据每年每月的生产计划,按照提报订单的交货期合理排产,保证及时交货。充分利用和完善 SAP 系统来提高生产效率,在系统中通过销售订单促发生产订单、生产订单拉动物料需求计划、第三 方物流公司根据该计划配送物资上生产线,整个生产过程严格有序,车辆下线后通过 SAP 系统进 行报工、经质量检验合格后入库。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严格推行精益化生产理念,重视现场管理, 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按照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四大工艺步骤,紧紧抓住每个细分 环节, “ 保安全、抓质量、降成本、增效益 ” ,全面贯彻《 6S 管理细则》,强化 ISO9001 体系建设, 坚持持续改进,确保公司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三)销售模式
公司重卡及专用车业务销售模式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推行 4S 店经销,鼓励经销商进行配 套售后服务和配件经营,通过 DMS 经销商管理系统对经销商进行管理和风险控制。围绕公司既定 的渠道开发目标,进一步完善销售体系建设。同时,为了避免经销商之间的恶性竞争,制定了相 应管理制度,通过网络实行严格的区域化管理,促使整个销售系统在有序的环境中良性发展。对 于优质经销商和新晋经销商,公司在商务政策、服务及备件政策、金融政策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 支持,帮助其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公司积极运用金融工具促进销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 立合作关系,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保兑仓和银行按揭服务。以金融手段促进销售,不仅有效解 决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还加强了风险控制。
2.3 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汽车、重卡底盘、重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业务,属于汽车制造行业中的 商用车行业,细分行业属于载货汽车(下称“货车”)子行业。
(一)中国商用车行业概况
近年来,我国商用车产量经历了由低位缓慢增加到迅猛增长再到高位维持稳定的发展过程。 2008 年以前,全国商用车产量保持在 200 万辆的水平上下波动, 2008 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和和国 Ш 排放标准实施引起的提前消费效应消失影响,增速有所放缓。进入 2009 年,在国家 4 万亿投资 拉动和相关政策支持下,商用车市场迅猛发展,全年产、销量分别增加至 340.72 万辆和 331.35 万辆,增速分别高达 30.68% 、 26.23% 。 2010 年商用车市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产量增加近 100 万辆,增速虽略有回落,但仍高达 28.19% 。 2013 以来,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固定资产投资增 速放缓,商用车市场需求有所回落,产量有所下降,但仍保持在 340 万辆的水平之上(如图 1 )。 图 1 2006 年 -2016 年我国商用车、货车产销量及增速 单位:万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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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16 年,受国家经济形势稳中向好影响,商用车产销形势明显好于上年,全年共销售商用车 365.13 万辆,同比上涨 5.80% 。
我国商用车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半挂牵引车,其中货车是商用车细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泛服务于公路货运、工程建设、能源、矿山、林业和建筑等行业及国防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与国民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 2006-2016 年期间,我国商 用车产量构成中货车占比保持在 60% 以上,因此,货车产量增速也基本与商用车保持一致(如图 1 )。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分析, 2016 年 , 随着公路货运的快速增长以及“治超”和环保政策趋严, 促进中、重型运输车更新需求,货车(含货车非完整车辆,重型货车中还包括半挂牵引车)产销 结束下降趋势,呈一定增长,产销分别达到 315.11 万辆和 310.79 万辆,同比增长 11.23% 和 8.82% 。 其中,重型货车产销增长最为明显,产销分别达到 74.14 万辆和 73.29 万辆,同比增长 38.29% 和 33.08% 。
(二)行业竞争
商用车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行业,规模和协同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使得具 有规模优势的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从市场格局上看,目前商用车前十家分别为北汽福田、东风 汽车、江淮汽车、上汽通用五菱、一汽集团、江铃控股、中国重型、重庆力帆、长安汽车、金杯 汽车,占商用车销量的 70.15% ,其中货车(含非完整车辆、半挂牵引车)共销售 310.79 万辆,占 商用车销量的 85.11% 。由此看,我国商用车行业及货车子行业的集中度均较高(如表 1 )。
从货车子行业来看,国内货车制造商拥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低成本优势,货车发动机、 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逐步提升,整车产品的动力性、舒适性和可靠性得到改善,产品结构和承载 能力能够较好地适应当前国内市场的发展需求。目前重型货车市场, 2016 年销量前 10 名分别为 一汽集团、东风汽车、中国重型、陕西集团、北汽福田、江淮汽车、成都大运、上汽依维柯红岩、 安徽华菱、北奔重型(如表 1 )。随着重型货车市场需求不断扩大,以及产品盈利水平吸引,各企 业产能规模持续增加,同时一些原本不生产重型货车的汽车厂家和非汽车生产企业进入重型汽车 领域,使重型货车的市场竞争压力趋于增大。
表 1 2016 年商用车及重型货车前十家生产企业销量排名
4
单位:万辆
| 单位:万辆 | 单位:万辆 | |||
|---|---|---|---|---|
| 排名 | 商用车 | 重型货车 | ||
| 企业名称 | 销量 | 企业名称 | 销量 | |
| 1 | 北汽福田 | 48.09 | 一汽集团 | 14.80 |
| 2 | 东风汽车 | 44.37 | 东风汽车 | 14.26 |
| 3 | 江淮汽车 | 27.08 | 中国重型 | 12.29 |
| 4 | 上汽通用五菱 | 26.28 | 陕西集团 | 10.81 |
| 5 | 一汽集团 | 23.95 | 北汽福田 | 7.85 |
| 6 | 江铃控股 | 23.49 | 江淮汽车 | 4.29 |
| 7 | 中国重型 | 19.99 | 成都大运 | 2.36 |
| 8 | 重庆力帆 | 17.89 | 上汽依维柯红岩 | 1.55 |
| 9 | 长安汽车 | 16.02 | 安徽华菱 | 1.30 |
| 10 | 金杯汽车 | 12.26 | 北奔重型 | 1.00 |
| 合计 | 259.42 | 70.66 | ||
| 所占比重 | 70.15% | 96.41% |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总体来看,商用车行业竞争激烈,集中度较高。 (三)行业政策
目前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近年来,为了保持汽车行业的持 续健康发展,有序推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切实提高汽车产业技术研发水平,国家出台了一系列 政策予以支持,为汽车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9 年,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颁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出:“激励汽车生产企业提 高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并要求: “汽车生产企业要努力掌握汽车车身开发技术,注重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并尽快形成底盘和发 动机开发能力。”;同时鼓励:“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方式结成企业联盟,形成大型汽车企业 集团、企业联盟、专用车生产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
2009 年,国务院颁布《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其中提出将“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 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悬挂系统、汽车总线控制系统中的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作为 规划目标之一,将“重点支持大功率柴油机及其高压燃油喷射电控系统、后处理系统和商用车自 动换挡机械变速器( AMT )等关键技术研发”作为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之一;同时还提出: “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技术实现自主化,建立整车设计开发流程,掌握车身、底盘开发技术及整 车、发动机、变速器的匹配技术,大功率柴油机及其高压燃油喷射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 2010 年 12 月,工信部颁布《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要求货车生产企业应具有整车、 驾驶室、车架(底盘)、车厢的制造能力;明确重型货车年产能不少于 1 万辆,中型货车不少于 5 万辆,轻型货车不少于 10 万辆。规则的颁布提高了商用车新进入者的门槛。
2011 年,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 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
在燃料政策方面,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柴油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我国在 2004 年前后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到 2008 年,力争达到相当于欧洲第三阶段排放控 制水平; 2010 年之后争取与国际排放控制水平接轨。国家将通过优惠的税收等经济政策,鼓励提 前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车用柴油发动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2016 年 1 月 14 日,国家环 保部与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 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中国五阶段 ) 》 (GB18352.5-2013) 和《车用压燃式、 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 中国Ⅲ、Ⅳ、Ⅴ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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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7691-2005) 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要求。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总体上看,国家的政策主要在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增加重型货车在载货车中的比重,同时 强调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特别是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技 术研发水平,再加上对燃料的一系列规划要求,未来商用车行业发展具备较好的政策支撑。
(四)公司相关行业与上下游的关联性
行业技术进步、企业成长和市场扩展等都与上下游行业有着密切的关联关系。 1 、产业链构成
重卡车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位于重卡行业的上游;重卡经过改装后,向下游拓展至专用车领 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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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 ( 1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下游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上游行业是重卡发动机零部件行业。其中,钢材在重卡发动机零 部件产品的成本中所占比重最大,是影响零部件产品生产的重要因素;而近几年工业用电价格逐 渐上涨,使其在重卡发动机零部件成本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波动,会对 重卡发动机零部件产品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重卡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直接下游行业是重卡、工程机械等重型发动机的应用行业。随着 下游行业的发展,重型发动机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 2 )重卡行业的上下游
重卡产业链的上游主要是发动机、变速箱、钢材、有色金属、橡胶等原材料以及其他零部件 的制造。原材料的质量、价格、供货效率是决定重卡产品成本的重要因素,重卡零部件分为两种, 发动机、变速箱、车桥等核心零部件和制动、悬架、转向等非核心零部件。核心零部件如发动机、 变速箱等在重卡生产成本中占比较大,因此整合核心零部件生产资源,构筑核心零部件供应体系 对于重卡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非核心零部件供应厂商较多,因此重卡企业对于非核心零部件厂 商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重卡产业链的下游为物流运输(主要是重卡整车、半挂牵引车等)与专用车生产(主要是重 卡底盘),其需求很大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形势与国家相关政策影响。重卡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其 下游的客户的专业化程度较高,大多为小规模采购,因此重卡行业企业的销售模式一般采用特许 经营的经销制,市场网络以经销商为主线设置。
( 3 )专用车的上下游
6
专用车产业链的上游行业主要是专用车(重卡)底盘、钢材和零部件供应。专用车(重卡) 底盘、钢材、零部件的价格上涨直接影响产品的采购成本,其中重卡底盘占专用车成本 70% 以上。 底盘与整车的匹配性、零部件的质量影响到产品品质及可靠性。大部分专用车生产企业都没有专 用车底盘的生产能力,一般采用外购底盘加装专用设备的方式进行生产,这使得企业难于控制生 产成本,整车匹配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长期发展受到制约。
专用车产业链的下游主要是基建行业。目前基础建设尚处于快速发展期,国家加大保障性住 房建设力度,国家“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振兴东北、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水利建设工 程、海洋建设工程、铁路、公路、城镇公共交通和基础设施、电力、输气工程、输电工程将会陆 续开工,专用车的销售将会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6年 | 2015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14年 | |
|---|---|---|---|---|
| 总资产 | 9,767,295,996.04 | 8,780,137,735.20 | 11.24 |
8,822,381,108.85 |
| 营业收入 | 4,047,348,588.81 | 3,542,663,727.70 | 14.25 |
4,997,362,298.64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 |
75,548,176.96 | -942,996,397.61 |
不适用 |
-376,365,931.20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301,799,820.26 | -958,940,561.20 |
不适用 |
-406,375,029.69 |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 |
2,692,232,083.94 | 2,621,388,905.48 | 2.70 |
3,564,815,719.23 |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689,192,317.66 | 517,680,767.14 |
33.13 |
-240,853,368.19 |
|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14 | -1.70 |
不适用 |
-0.68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14 | -1.70 |
不适用 |
-0.68 |
|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2.84 | -30.48 |
增加33.32个百 分点 |
-9.85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 营业收入 | 666,639,554.32 | 1,008,143,825.29 | 853,962,208.81 | 1,518,603,000.3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
-15,459,258.76 | -188,002,452.86 | -7,705,550.18 | 286,715,438.76 |
7
|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
-112,483,493.53 | -197,637,349.31 | -27,218,096.23 | 35,539,118.8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
234,053,014.01 | 322,397,133.04 | -145,628,205.21 | 278,370,375.82 |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单位: 股 | ||||||
|---|---|---|---|---|---|---|---|---|
|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211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640 |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 减 |
期末持股数 量 |
比例 (%) |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马鞍山华神建材 工业有限公司 |
0 | 60,544,793 | 10.89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
| 史正富 | 0 | 39,176,922 | 7.05 |
0 | 质押 |
38,900,000 | 境内 自然 人 |
|
| 安徽星马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 |
0 | 24,136,112 | 4.34 |
0 | 无 |
0 | 国有 法人 |
|
| 马鞍山富华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0 | 23,708,889 | 4.27 |
0 | 无 |
0 |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
|
| 安徽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
-11,104,723 | 16,295,000 | 2.93 |
0 | 质押 |
16,295,000 | 国有 法人 |
|
| 唐杰 | 4,465,100 | 4,465,100 | 0.80 |
0 | 无 |
0 | 未知 | |
| 盛雪俊 | 3,999,000 | 3,999,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 邱玲娣 | 3,998,000 | 3,998,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 盛巍 | 3,997,000 | 3,997,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 欧雅青 | 3,996,000 | 3,996,000 | 0.72 |
0 | 无 |
0 | 未知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 |
1、星马集团是华神建材的控股股东,持有其100%的股权。两 者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2、鉴于安徽省投资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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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有限公司和史正富分别于2010 年10 月17 日出具《声明》, “在未来继续作为华菱汽车股东期间内,以及星马汽车完成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作为星马汽车股东期间内,无意谋求对于华 菱汽车及星马汽车的实际控制,并将继续保持与星马集团的一 致行动”,因此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史正富与安徽 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3、星马集团与中融信托签订了总额为人民币20,000 万元的单 一资金信托合同。星马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1,480 万股和华神建材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2,820 万股分别 质押给中融信托,为星马集团在信托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 保。星马集团和华神建材已于2013 年5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根据星马集团、华神建材与中融信托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 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为36 个月,自股权质押登记办 理完成之日起生效。2016 年6 月8 日公司刊登了《关于公司 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星马集团、华神建材已将上述股 权质押予以解除。4、史正富先生将2015 年7 月21 日质押给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9,176,922 股股 权予以解除质押。2016 年6 月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史正富先生已 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质押解除手续。2016 年10 月17 日,史正 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8,4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6 年12 月7 日,史正富先生将其 持有的本公司20,5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鼎亮泽 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 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 质押登记手续。截至2016 年12 月6 日,史正富先生持有本公 司股份39,176,92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5%;史正富先 生此次股份质押后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38,900,000 股,占其 持有股份的99.2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0%。 5、省投资集团与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额为人 民币50,000 万元的《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同》。省投资集团以 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1,629.50 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为其在《委托债权代理投资合 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省投资集团于2014 年6 月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 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省投资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 履行期限为不超过72 个月,自股权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 生效。 6、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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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153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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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无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4,734.86 万元,同比上涨14.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7,554.82 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
因公司 2014 年度、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
-
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华菱星马”变更为“ *ST 星马”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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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司退市风险情形已经消除,也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在 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未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可能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1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
| 直接 | 间接 | |||
| 1 |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 华菱汽车 | 100.00 | — |
| 2 | 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星马专汽 | 100.00 | — |
| 3 |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 | 福马零部件 | 100.00 | — |
| 4 | 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天津星马 | — | 100.00 |
| 5 | 上海索达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上海索达 | — | 100.00 |
| 6 | 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芜湖福马 | — | 100.00 |
| 7 | 安徽福马车桥有限公司 | 福马车桥 | — | 100.00 |
| 8 | 福瑞投资贸易有限公司 | 福瑞投资 | 100.00 | — |
| 9 | 马鞍山凯马汽车零部件服务有限公司 | 凯马零部件 | — | 100.00 |
| 10 | 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上海徽融 | 73.46 | 10.00 |
| 11 | 湖南华菱汽车有限公司*1 | 湖南华菱 | — | 75.00 |
| 12 | 镇江索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镇江索达 | — | 100.00 |
| 13 | 湖南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湖南星马 | — | 66.67 |
| 14 | 马鞍山福亨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福亨内饰 | — | 60.00 |
| 15 |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马电子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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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南华菱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华菱汽车与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6,000.00 万元,其中华菱汽车认缴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认缴出资比例 66.67% ,湖 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华菱汽车出资 3,0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 75.00% ,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 25.00% ,故本公司对子公司湖南华菱持股比例 75.00% , 表决权比例 75.00% 。
“ ”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 ( 2 )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本期新增子公司: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
| 1 | 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福马电子 | 新设 |
②本期减少子公司:
本期无减少子公司。
“ ” 本期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汉如 2017 年2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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