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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ma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nnual Report 2012
Apr 2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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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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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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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06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3 年4 月24 日上午10 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 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 人,实到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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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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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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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2 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861,794.4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66,676,856.29 元,扣除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689,846.51 元和本年度已经分配的利润150,124,020.89 元,公司2012 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679,724,783.37 元。
-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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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拟定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2 年年末总股本 405,740,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0 元(含税)。个 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142,009,208.9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2012 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 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2 年 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有关信息披露 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 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
3、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会审字【2013】0816 号《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2 年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我们保证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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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 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2012 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4、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并由其注册会计师出具 的会审字【2013】0817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 协议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创新公司产品销售模式,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银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向招银租赁推荐经审核认可的购买本公司所生产的汽 车车辆的最终用户(系融资租赁业务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招银租赁 在本公司推荐的范围内,经审核同意,为符合国家金融政策、招商银行以及招银 租赁相关政策规定的承租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即根据承租人要求购买本公司产 品,然后租赁给用户使用,用户每期按约定时间向招银租赁支付租金,总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本公司提供回购担保。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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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华菱星马物流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体系的建设,创新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促进公司 产品的销售,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上海市 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设公司名称暂定为:“上海华菱星马物流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性质为:有限 责任公司。新设公司主要从事物流、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销售汽车(不含 小轿车)、汽车零部件、润滑油、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汽车及机械设备的租赁。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00 万元,本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3,000 万元, 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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