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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jia Digital Intelligenc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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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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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汉嘉 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汉嘉设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汉嘉设计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关于运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投资概况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 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且该额度可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额 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单笔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三)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机构发行的各种较低风 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但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委托理财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根据 公司及子公司现金流的状况,进行理财产品购买或赎回,委托理财以不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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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授权期限
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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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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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购买理财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 误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 期限较短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 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投资事项,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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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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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本次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 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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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收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 相关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汉嘉设计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 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商证券对汉嘉设计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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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周旭东 孙 伟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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