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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TODAYTEC DIGIT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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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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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翁晓斌)

本人作为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2020 年度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9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 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 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20 年2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拟定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报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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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 年3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20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 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计 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关于参与认购 基金份额及对外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 年5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调 整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 年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全 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签 署合作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

7、2020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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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20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0 年12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 了认真审阅,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在2020 年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对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 队的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责任与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 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与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检查及调研工作,及时关注公司 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时刻关注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核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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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2020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保持投资 者电话畅通,注重与投资者的交流,维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 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 益保护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 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 步规范运作。

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通过专业 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

翁晓斌

2021 年4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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