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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Raycloud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Oct 1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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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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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365 证券简称:光云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64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5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 5%以上股东通过主动减持和转融通证券出借、被动稀 释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其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 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海南祺御”、“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光云科技”或“公司”)24,250,843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 5.70%。前 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海南祺御提前终止 2023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现将上述海南祺御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名称 | 海南祺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姜兴 |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迎宾路6号洋浦迎宾馆写字楼第三层石榴石厅、红宝石厅 |
|---|---|
| 主要股东 | 马征持股74.3353%、姜兴持股25.6647%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
| 姜兴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上海 | 否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及光云科技董事 |
|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1、众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上海祺御投资管理中心投资人。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自2021年6月22日至2023年10月9日,海南祺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661,65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3.91%;自2023年6月12日至6月15日,海南祺御通过转融通出借方式出 借光云科技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6号), 同意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 股(A 股)24,824,684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股增加至425,824,684股。
根据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的综合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由 45,112,500 股变为 24,250,843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变为 425,824,684股,进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由11.25%下降至5.70%。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有比例(%) |
| 海南祺御 | 合计持有股份 | 45,112,500 | 11.25 | 24,250,843 | 5.7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45,112,500 | 11.25 | 24,250,843 | 5.70% |
三.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股东通过主动减持和转融通证券出借、被动稀释 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其中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 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杭州光 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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