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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Raycloud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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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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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年4月6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 ” 称“ 《公司法》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 )、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各项措施有效执行;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具体情况,公司不存在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据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 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能 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 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 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杭 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 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 事姜兴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杭州光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据此, 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 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 存在变相改变闲置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公司闲置资金项目建设和闲置资金使 用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系商业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各类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各类金 融机构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定期存单、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固定收益或类固收的资产管理计划、 保本型收益凭证等),没有用于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我们认为: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具体事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 程》规定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华、沈玉平、赵伟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