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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Raycloud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Aug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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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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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照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程 序合法合规,竞价结果真实有效。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 认竞价结果后及时与 4 名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三、对《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44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以简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四、对《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更新后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五、对《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更新后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充分论证了本次 发行证券及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 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 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 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六、对《关于更新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更新后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 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据此,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大亮 凌春华 万鹏 2022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