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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Radical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Oct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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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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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3-06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3 年11 月17 日(星期五)下午2:00 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11 月17 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 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11 月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 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11 月10 日(星期五)
-
7、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 年11 月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 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股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表决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 议案 |
提案1、2、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1.01 | 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2 | 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3 | 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04 | 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2
| 2.01 | 选举吴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程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2.03 | 选举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3.01 | 选举许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3.02 | 选举林云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0 月27 日刊登于巨潮咨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1、2、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否则该提案 投票无效。提案1 应选人数4 人,提案2 应选人数3 人,提案3 应选人数2 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2023 年 10 月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 决。
-
3、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的议案会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3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 须在 2023 年11 月16 日 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封上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陆莎莎,邮编:311231。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
2023 年11 月16 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 号,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股东食宿 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莎莎
-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 号
联系电话:0571-22806190
传 真:0571-22806116
4
六、备查文件目录
-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 二、授权委托书;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通知。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0 月27 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 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652”,投票简称:“雷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 人)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在4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位)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名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6
数。
-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3 年11 月17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11 月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
当日)上午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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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雷迪克节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 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委托人对大会议案 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 表决结果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累积投票 提案 |
提案1、2、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4)人 | |||
| 1.01 | 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2 | 选举於彩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3 | 选举韩国庆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1.04 | 选举胡柏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2.01 | 选举吴伟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程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2.03 | 选举陈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3.01 | 选举许玉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3.02 | 选举林云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4.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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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
1、授权委托股东应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
-
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不选视为全权委托。
-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
-
代表人需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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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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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邮编 | ||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 年11 月16 日下午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 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 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 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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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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