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ngZhou Radical Energy Saving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n 7, 2017

55631_rns_2017-06-07_61effaa9-008e-4766-a6c6-1a3c1e493e3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7-006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2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发行价格15.88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349,360,000.00 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2,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9,51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307,850,00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 年5 月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49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简 称“甲方”)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简称“乙方”)及保荐 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序号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截至2017 年5 月24 日账户金额(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19082301040032636 317,360,000.00 307,850,000.00 精密汽车轴承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对应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利国、王翔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 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 、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 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按 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 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

  •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 1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4937

  • 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6 月8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