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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ONECHANCE TECH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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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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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2 证券简称:壹网壹创 公告编号:2021-089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0 号),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壹网 壹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2,310,0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5,301,784.8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币7,160,232.7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141,552.10 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1]6370 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情况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网创大家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网创大家”)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 管理及使用。截止2021 年8 月9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金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户号码 募投项目 额(元)

杭州银行份有
1 网创大家 3301040160018152820 内容电商项目 0
限公司营业部
杭州银行股份有
2 壹网壹创 3301040160018152432 内容电商项目 427,565,100.00
限公司营业部
研发中心及信息
浙商银行股份有
3 壹网壹创
3310010010120101002931

化建设项目、补充
368,522,698.32
限公司杭州分行
流动资金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有
4 壹网壹创
3310010010120101002769

仓储物流服务
93,071,500.00
限公司杭州分行

注:“内容电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网创大家,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

度,将募集资金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近日,壹网壹创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壹网壹创及实施“内容电商项目” 的控股子公司网创大家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公司及实施“内容电商项目”的控股子公司网创大家简称“甲方”,开户银 行简称“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二)协议主要内容:

  • 1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 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2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

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检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 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励少丹、胡伊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 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乙方按月(每月十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 送给丙方。

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甲方应当 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 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 、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 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9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0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应将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11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 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和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网创大家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