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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ONECHANCE TECH CORP.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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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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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壹网 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2021 年4 月26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 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 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 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职责。公司本次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
3、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已形成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健康运行,对公司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公允的 财务报表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能 够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0 年度公司在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方面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股东林振宇、吴舒、卢华亮、张帆为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副总经理冯积儒先生基于经营需要短 期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 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 响。
公司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活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综上, 公司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 序合法。
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董事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相关规定 的要求,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 于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 责的意识,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方案的制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 次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制定的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 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考虑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 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强化公司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方案的制定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壹 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后)》 的相关规定。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程序,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的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 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违反《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张帆女士、王雷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意提名邓旭先生、郑苏法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
1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健
2021 年4 月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旭光
2021 年4 月2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 杨央平
2021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