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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Lio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y 1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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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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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041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昂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45.38 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5 月18 日至2028 年11 月13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立昂微”)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339,000.0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7.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7581号《验资报告》。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26号文同意,公司339,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 12月7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昂转债”,债券代码“111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 行的“立昂转债”自2023年5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二、立昂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 (一)发行规模:339,000 万元

  • (二)票面金额:人民币100 元/张

  •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

第六年2.0%

  • (四)债券期限:6 年,自2022 年11 月14 日起,至2028 年11 月13 日止

  •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 年5 月18 日至2028 年11 月13 日

  • (六)转股价格:45.38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

式进行。

  •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立昂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

  • 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 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

  • 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3年5月18日至2028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 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 1、“立昂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 2、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 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

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立昂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2年 11月14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 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为45.38 元/股,截至本公告日,“立昂转债”的转股价格未发生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 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 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 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 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 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 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 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 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 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立昂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2 年11 月10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1-86597238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