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gzhou Lion Microelectronic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Dec 15, 2022
58035_rns_2022-12-15_b49a2b10-9d4d-4ed9-80f2-1614ae0087aa.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支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具体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 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000.00 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87.5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337,812.41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2]758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 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成本并加强募集资 金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相关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支付。
1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必须严 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 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 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信用证支付。
3、财务部在每月底之前将已到期的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 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
4、财务部建立明细台帐,按月编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 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 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 年12 月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支付的议案》。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支付。
- 2、独立董事意见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 务成本,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支付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