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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INNOVE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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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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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19

证券代码:002767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8日、 2020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的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0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603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上述批复自核 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相关事项正在 办理中,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 自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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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核准批复规定的12个月有效期截止日(即延长至2021年12月23日)。除延长 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 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 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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