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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HOPECHART IOT TECHNOLOGY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May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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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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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1-01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崇福锐鹰二号)持有公司股份4,846,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 前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安排,崇福锐鹰二号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 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其 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不超过500,000 股。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 交易日后的1 个月内进行,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采 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1 个月内进行,减 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 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1 年5 月19 日收到股东崇福锐鹰二号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 | |||||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5%以下股东 | 4,846,230 | 4.85% | IPO 前取得:4,846,230 股 | |
| 合伙)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注: 崇福锐鹰二号和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解除限售流通股2,074,347 股,占公司总股本2.07%)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均为杭州崇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同受自然人杨富金控制。
杭州崇福锐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期看好公司业务前景,暂无 减持计划。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
| 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5,158 | 3.51% | 2020/11/16~2021/2/25 | 27.80-41.06 | 2020/11/10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
| 杭州崇福锐鹰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超过:2,000,000 股 | 不超过:2.0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000 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 股 | 2021/6/10~2021/7/9 | 按市场价格 | IPO 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崇福锐鹰二号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若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 承诺的,则股份锁定期自动按该等规定或要求执行;
(3)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 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4)限售期(包括延长的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考虑稳定公司股 价、资本运作、长远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6)本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3
四、相关风险提示
-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崇福锐鹰二号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自主决定。在减 持实施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承诺的要 求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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