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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HOPECHART IO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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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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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杭州 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鸿泉物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审议<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阅读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 相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阅读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 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将该议 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mathcal{Y}$ $|\tilde{\lambda} \, \mathcal{U}|$
俞 立
$\mathcal{L}$
谭晶荣
吕久琴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