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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HOPECHART IOT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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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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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委员会2020 度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俞立先生及董事陈建 青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担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于2020 年12 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吕久琴女士、俞立先生及 董事吕慧华先生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吕 久琴女士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 会议,具体如下:

2020 年4 月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19 年度财 务决算>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八项议案。

2020 年4 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8 月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 年12 月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监督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各期财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报错的情况。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在公司进行2020 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管理层积极沟通,听取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介绍,并 就年度审计的工作内容、审计计划及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并形成一 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同外审会计师就审计方法、审计中的问题进 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重大事项的情况。经审阅评估,审计 委员会认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等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也不存在导致 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 露情况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则的要求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职责。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与评价

1、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聘任的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外部审计单位。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并具有 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雄厚的专业服务能力。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 识和相关执业证书,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与公司 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天健与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 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符合为公司审计的独立性要求。

2、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认为天健在审计工作中, 严格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2020 年度审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精神,较好 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行业专长,持续监督公司相关部 门落实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指导督促各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工作,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能够有效 开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审阅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控制度,梳理了公司业务流程,能进一步 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执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各委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内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同时,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应当根据环境变化和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与公司发展相适应。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 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业务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没 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利用专业知识,很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外部审计与内控工作、审

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核关联交易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专业作用,对促进公司内部控 制建设、完善公司审计工作和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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