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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ZHOU HIKVISIO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Dec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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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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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李树华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 年1 月17 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树华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 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 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ngzhou Hikvision Digit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司证券代码:002415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宗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方红

公司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 号 公司邮政编码:310051 公司联系电话:0571-89710492 公司联系传真:0571-8998689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2021 年 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包含其子议案)、《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 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四个议案的委托投 票权。

3、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21 年12 月3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李树华先生,1971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 历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审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委员会委员兼首席财务官、首席风险官、首席合规官。兼任国家会计学院(厦

门)、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清华大学PE 教授和硕士生 导师。现任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4、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1 年9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 年12 月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 且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 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并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康威视数字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 年1 月12 日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22 年1 月13 日至2022 年1 月16 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 关文件:

  •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 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518 号F 楼董事会办公室

  • 公司邮编:310051

  • 公司电话:0571-89710492

  • 公司传真:0571-8998689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李树华

2021 年12 月31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 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李树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 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1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3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4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1.5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与解锁条件
1.7 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1.10 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1.11 本计划的制定、审批、修订和终止
1.12 信息披露
议案2 《2021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 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股东账号: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